朱晋峰
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上海 201620
摘要:公益性是司法鉴定的本质要求,是由司法鉴定的法律性和科学性所决定的。司法鉴定管理对司法鉴定公益性的实现会产生决定性影响。从公益视角对司法鉴定管理进行思考,不仅是司法鉴定政策定位的要求,也是诉讼体制和司法实践的需求。从公益视角对司法鉴定管理进行考量,首先要实现管理理念、管理制度设计、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等方面的转向,再考虑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管理主体、收费管理、鉴定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为确保通过行政管理实现司法鉴定的公益性,还应当采取多种配套措施,首要考虑的是司法鉴定管理的法制化保障、以司法鉴定执业保险为代表的激励机制和以完善行政处罚措施为代表的惩罚机制。
关键词: 司法鉴定, 公益性, 司法鉴定管理, 行政管理
摘自《中国司法鉴定》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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